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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08期)荐·读 | 妙与不妙:中古史研究法的一念之间

堂内小编 中古史研究 2021-02-24

中古史·编者按:


“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借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诚如陈寅老斯言。历史不是任何科学,历史亦不是任何艺术,它可以包括任何学术,却不能等同于任何学术,历史只是历史。但作为研究既不是科学也不是艺术的历史,将以科学方法为研究基础的成果,通过艺术方式表达出来,当为古今中外史家治史极高妙之境界。


同时,又似垣庵老指出“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可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其紧关节要之处,全系史家自身所备之素养及分寸之拿捏。个中滋味,非可道而明也。妙与不妙,仅在一念之间。

  陈爽/文  

 


史學研究是一門講求實證的學問,胡適先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一語一直被當代學人奉為古史研究的圭臬。此言雖立意高遠,文辭鏗鏘,但落實到具體研究當中卻並不總是立竿見影。史學的根基在於史料,從史料向史證的轉化要經過艱苦的智力投入和複雜的技術處理過程,“即使是看來明白無誤又極有價值的文獻或考古資料,也只有在經過適當分析之後才能說明問題”(馬克·布洛赫:《歷史學家的技藝》,張和聲、程鬱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年),這對於學者自身的問題意識、邏輯思維、判斷能力和敘事能力都是極大的考校。在實際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往往受制于史料的先天不足,很多聚訟已久的問題在有限的史料條件下很難得到有足夠說服力的結論,一些重要問題在最關鍵的環節每每缺乏直接的史料證據,導致研究陷入僵局。具體到中古史的研究,史料稀缺,問題難證的特點就更為突出,按照陳寅恪先生的說法:“研上古史,證據少,只要能猜出可能,實甚容易。因正面證據少,反證亦少。近代史不難在搜輯材料,事之確定者多,但難在得其全。中古史之難,在材料之多不足以確證,但有時足以反證,往往不能確斷。”(楊聯陞:《陳寅恪先生隋唐史第一講筆記》,《陳寅恪集·講義及雜稿》,三聯書店,2002年)在史料匱乏的環境下,如何尋求變通之策,在直接史證闕如的情況下有針對性地對旁證進行有效利用,讓旁證中的史實成為史論的重要證據支撐,是每一個中古史研究者需要正視的問題。

所謂“旁證”,本是對法律術語的借用。《唐律疏議·斷獄律》中有《疑罪》條:“疑,謂虛實之證等,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無證見;或傍有聞證,事非疑似之類。”傍、旁相通,傍見之證,顯然指的就是旁證。現代法學中的旁證,是指那些在可以直接或間接證明案情主要事實的“主要證據”之外的從旁印證案件情況的證據,故也稱側面證據。而史學研究中的旁證的使用,則是指學者在缺乏直接史實證據的前提下,通過徵引與核心論點具有一定橫向或縱向關聯的史料,以排比分析和邏輯推導等手段彌補歷史證據鏈中的缺環,以達成完整的歷史闡釋。

中國考據之學源遠流長,無論是經史注疏中的旁徵博引,還是筆記條辨中的鉤沉索隱,對旁證的引用俯拾即是,但這些徵引和論斷大多是零散和碎片化的,古代學人對於旁證的使用,主要基於經驗與傳統,並不具備理論和方法的自覺。20世紀初現代史學方法引入中國之後,在中古史研究中率先引入旁證概念進行系統研究的先行者首推陳寅恪先生。1931年,他發表《李唐氏族之推測》一文,解析了李唐太祖李虎的家世及其封號變遷,認為“李唐先世疑出邊荒雜類,必非華夏世家”,後來由於李虎得封趙郡公、徙封隴西公、乃至追封與趙郡地域有關的唐國公,名正言順地鳩占鵲巢興旺發達,其原因在於追隨宇文泰入關,於是其家族血統得以與北人混雜,趁勢挾國家政權力量改變社會習俗,壓抑摧毀中原甲姓。1936年,他又發表了《桃花源記旁證》一文,“別有新解”地指出《桃花源記》不僅是寓意之文,同時也是西晉末年以來塢壁生活的真實寫照。真實的桃花源應在北方的弘農或上洛,而不在南方的武陵。桃花源居人先世所避之秦應為苻秦,而非嬴秦。《桃花源記》記實的部分乃依據義熙十三年劉裕率師入關時戴延之等所見所聞的材料寫成。

在陳寅恪先生之前,史學論文罕有以“推測”、“旁證”為題者,與作者著名的關中本位論、隋唐制度三源說、唐代胡族盛衰連環性等著名論斷不同,這兩個論題的共同特點是在作者所論述的關鍵點上均無直接的史料證據,所謂“此類揣測皆不易質證,姑從闕疑可也”。但作者通過廣博而豐富的相關史料引述和環環相扣的邏輯推導,極大地彌補了史證中的缺環,使旁證的利用成為理論上的自覺,也就此開闢了中古史研究的一種新範式。從另一方面講,兩篇文章雖以“推測”和“旁證”為名,論述方式卻頗為強勢,遣詞行文多用斷語,給人以毋庸質疑的感覺。《桃花源記旁證》刊佈後,陸續有學者提出質疑,但陳寅恪對自己的推斷深信不疑,曾在其後所作的補記中雲:“此文成後十年,得詳讀居延漢簡之文,複取《後漢書·西羌傳》參證,塢壁之來源與西北之關係益了然矣。”而在《李唐氏族之推測》之後,他又先後撰寫了《李唐氏族之推測後記》《三論李唐氏族問題》《李唐武周先世事蹟雜考》三篇文章,試圖將推測進一步推導成鐵案:“據可信之材料,依常識之判斷,李唐先世若非趙郡李氏之‘破落戶’,即是趙郡李氏之‘假冒牌’。”但事實上,由於核心史料存在先天的缺環,相關的證據並不完整充分,因而未能完全達到作者的預期。《桃花源記旁證》曾受到學界的多方質疑,其中不乏唐長孺、勞榦等名家;而李唐氏族問題也每每受到學人攻難,部分推斷或為新出墓誌史料所否定,學界至今聚訟紛紜。儘管如此,兩篇文章所展現的學術思維的創造性和學術方法的示範效應是毋庸置疑的,這種研究範式的出現,使中古史中一些棘手問題有了一種全新的解決途徑,因而影響了一代學人。這種“假說式”的研究範式與自然科學研究中的猜想與反駁、試錯與容錯等研究手段相暗合,因而極大地推進了史學研究的深度和廣度。如唐長孺先生的《讀〈桃花源記旁證〉質疑》一文,直接繼承了陳寅恪先生所提供的思維視角和論證方式,他通過引證《異苑》《雲笈七籖》《太平御覽》等典籍中新的史料證據,由破而立,證實桃花源故事本流傳於南方本地,所謂與世隔絕的桃花源並非塢堡組織,而實際上只是居住於山險之中的山越民族。比較而言,《質疑》一文的後出轉精,解釋更為合理和圓融,繼承並推進了陳寅恪先生的研究,亦成為中古史研究中的典範之作。
田余慶先生在中古史研究中開始有意識地區別直接史證與旁證,並有節制地使用旁證。在其名著《拓跋史探》(三聯書店,2011年修訂本)中,對於旁證有過一番深入的闡釋:“拓跋歷史顯得單薄,史料遺存少,首先還是由於其自身的文化內涵不夠豐富的緣故,這就更需要我們有敏銳的眼光,從史料縫隙中找出由頭,作合理的分析判斷。越是史料匱乏和紛亂無緒的年代,越是要充分注意平常視而不見、棄置不用的針頭線腦,千萬不要在這些零星瑣碎的東西中,漏掉哪怕是片言隻語的難得材料。歷史畢竟是發展而來,總有前因後果,總有橫向影響,問題是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去辨認它。”在具體研究中,田余慶先生也始終貫徹了這一思路,在其盛年所著《東晉門閥政治》中“王與馬共天下”、“桓溫先世的推測”等章節,有多處旁證引用;而在其晚年所著的《拓跋史探》中諸如“子貴母死”問題,鮮卑與烏桓共生關係問題,對於旁證的依重則更為明顯。但與前輩學者相比,田余慶先生對於旁證的使用顯得更有節制,節制之一體現在他對於反證的重視,他反復強調:“要注意排除反證,沒有反證的問題是簡單問題,複雜問題往往有反證。反證必需在我們的考慮之中。”對於一時無法解釋和消化的反證,他基本不予回避,而將反證直接列出供讀者做出判斷;節制之二體現在行文的謹嚴和審慎,他從不諱言自己對一些問題的認識尚停留在推測和猜想,在論述中有意識地嚴格區分直接史料與旁證材料,“砸不死”的問題並不硬說,並時時以“推測”和“旁證”自警。這種嚴謹而負責的“節制”反而增加了史論的說服力,使其結論往往難以置喙。

僅以田余慶先生的《漢魏之際的青徐豪霸問題》(《歷史研究》1983年第3期)一文為例,文章首先開宗明義地坦承:“青徐豪霸,史無明文。本文綴合零散資料,敷演成篇,意在探索青徐豪霸勢力的始終,曹丕與他們之間矛盾的演變,以及與之相關的廣陵之役的地理背景、歷史背景和客觀作用等問題,為研究漢魏之際的社會政治形勢提供參考。”文章首先通過零散史料的爬梳,勾勒出以臧霸為代表的青徐地區豪霸勢力在漢魏之際歷史中若隱若現,二十餘年間不時影響政局。曹操死後,駐屯洛陽的青州兵和作為臧霸別軍的徐州兵發生騷亂,鳴鼓擅去,成為青徐勢力可能乘時而動的一個信號。曹丕代漢,不動聲色地調遣力量,以圖謹慎而又果斷地解決這一向題。在“利城兵變與廣陵之役”一節,作者重點分析魏文帝黃初年間曹丕以伐吳為名,親自督師遠征,連續發動的兩次廣陵戰役。這兩次戰役雖大耀兵威,卻都未與吳軍交鋒,且行軍路線詭異:“不象赴敵,不象屯駐,也不象搜狩”,“只是率領遊軍,迢迢千里,絡繹道途,逡巡高岸”,“它勢必曠日持久,勞而無功”。而在兩次廣陵之役之間,《魏志·文帝紀》卻參差地記載著青徐地區動亂和曹丕處理動亂事宜的史料。“這些資料文字簡略,不詳首尾,裴松之漏注,《通鑒》不錄,後代史家無解,盧弼亦無所發明”,作者以此為旁證,做出推斷:“聯繫到青徐地區的歷史狀況和臧霸奪兵事件,我認為廣陵之役並非單純的攻吳軍事行動,它和青徐動亂問題必有密切關係。”“事情應當是這樣的:黃初四年曹丕剝奪臧霸兵權後,臧霸故土青徐地區出現不寧,而且規模不小。所以曹丕于翌年東征途次,在徐州所屬廣陵泗口頒令赦青徐參與動亂的人,以圖平息事端。與此同時,曹丕乘機改易青徐將守。”“如果把廣陵之役同青徐豪霸問題聯繫起來考察,事情就可以看出一些眉目。廣陵耀兵,‘戎卒十余萬,旌旗數百里’,于江淮地區來而複往,這十分可能是對青徐豪霸勢力的強力警戒行動。廣陵耀兵不足以威懾孫吳,而足以威懾青徐豪霸。”在廣陵之役的掩護下,曹丕終於以武力徹底平定了這支魏國東部的地方勢力。雖然史籍中關於廣陵之役與利城兵變的關係無任何一句直接的史料關聯,作者卻通過絲絲入扣的分析,以大量翔實而準確的旁證建構起完整的史實證據鏈,充分展示了田余慶先生敏銳的洞察力、天才的想像力和縝密的表述力,文章如老吏斷獄,令人拍案擊節。
經過幾代前輩學者的探索和耕耘,中古研究已成為中國古代史研究中最具學術底蘊的領域之一。新時期的中古史研究,興旺中蘊含著隱憂,成果積累豐厚,研究起點高,是學科發展的優勢所在,但史料稀缺,選題難覓,也成為後繼學人的共同困惑,充分借鑒前輩學者對於旁證研究的經驗與手段,提出新的假說,或許可成為新時期中古史研究深化的途徑之一。以北魏前期的國史之獄為例,前輩學者如陳寅恪、週一良、牟潤孫等多有發明,分別從胡漢紛爭、佛道之爭,太武帝與景穆太子的矛盾等角度進行過深入探討,幾近題無剩義,而青年學者仇鹿鳴近年發表《高允與崔浩之死臆測——兼及對北魏前期政治史研究方法的一些反思》(《社會科學戰線》2013年第3期)一文,則另闢蹊徑,從分析高允與崔浩之間的私人關係入手,並對高允在崔浩之死中的作用提出新的假說。作者注意到,高允是繼崔浩之後北魏政權中漢族士人的代表人物,兩人曾共事近二十年。從表面上看兩人之間關係密切,世代交好,但崔浩為了保證其姻親家族的利益,多次阻礙高允及其家族的仕途,高允早期的仕宦經歷與鮮卑貴戚關係密切。兩人在表面上關係密切,背後卻蘊藏種種芥蒂,高允在這一時期政治上的其他活動基本上都是處於崔浩的對立面,而真正與其過往甚密的政治人物又幾乎都是崔浩的政敵,這不得不使人對崔浩與高允關係之真相產生懷疑。作者又根據高允受命草詔夷崔浩五族,並在崔浩死後受敕收浩家等史事,提出高允乃是崔浩之死事件關鍵人物這一假說。儘管高允與崔浩的直接關係尚缺乏直接的史證,但“其實無論高允是否與崔浩之死有關,都無可否認他是崔浩死後政治上最大的受益者,高允借此取代了崔浩的地位,成為北魏政權中漢人大族的代表人物。”作者清醒地意識到,“受制於史料的不足,對此問題只能提供大膽的假設,但在小心求證的道路上卻是困難重重,難成定讞。筆者所試圖提供的是一種理解崔浩之死這一複雜謎案的新進路,即不再將崔浩為首的漢人士族視為一個毫無區分的整體。”論文對旁證的分寸感把握得當,雖然通篇並未對高允與崔浩關係提出任何一條“新證”,但“文中所提出的高允與崔浩之間關係的幾個疑點,皆有堅實的證據可供依憑。”“如果我們稍稍偏離胡漢對立的傳統敘事,注意到漢族士人、鮮卑貴戚內部複雜的分合關係,或可為觀察北魏前期政治史提供一些新的維度。”

無論是漢魏南北朝史還是隋唐史等斷代史研究,經過近一個世紀的摸索和積累,旁證的使用已經成為一個較為成熟並行之有效的研究手段,進而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擴大中古史研究的史料視野?中古史研究旁證引用是否存在“邊界”?除了同時代的橫向史料,縱向相隔較遠的其他斷代的史料,特別是後世的史料能不能作為前代問題佐證?在我個人近期的研究中,曾經遇到這樣一個問題:漢魏南北朝史傳中經常出現所謂“囹圄空”的記述,成為一種程式化書寫屢屢見諸史傳。如東漢童恢為不其令,“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韋義為廣都長,甘陵、陳二縣令,“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北齊宋世良為清河太守“天保初,大赦,清河獄內蓬蒿但滿,無囚可赦,惟遣將拜詔而已”;隋劉曠為平鄉令,“獄中無系囚,爭訟絕息,囹圄盡皆生草,庭可張羅。”這類記述的思想淵源是古人以所謂“倉廩實而囹圄空”(《管子·五輔》)作為理想社會的重要表徵,漢代以後獨尊儒術,“民亡盜賊”、“囹圄空虛”亦成為時人描述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的慣用語。漢代以來,史傳中關於地方官吏政績的表述中,地方案件稀少,監獄囚犯人數少甚至連年無囚,囹圄空虛,成為良吏政績的重要指標之一。如何確定這些史料的真實性?從常識而言,這種程式化的記述難以盡信,但由於漢唐史料的匱乏,我們在史傳中很難發現其中有虛飾和作偽的直接史證,而在史料較為豐富和完整的宋代卻保存有大量相關記述。《宋會要輯稿》中專門有《獄空》一節,輯錄了宋代大量的“獄空”史料。宋制:凡各地上奏獄空,君王均下詔褒獎,並相應減少官吏磨勘年限,各級官吏為獲得升遷的便利,往往鋌而走險,製造“獄空”假像,或將系囚秘密處死,或藏匿他處,或“部內系囚滿獄,長吏輒輒隱落,妄言獄空”,或“自勤發譴致獄空”。宋代與漢魏南北朝時期相去數百年,時代不同,典制有別,但人同此情,事同此理,宋代“獄空”之制的實施過程為我們觀察漢唐地方行政的具體實施提供了某些旁證,使我們有理由對漢唐良吏傳中“囹圄空虛”記載的真實性產生懷疑。

在中古史研究中,能否引入民族學和人類學的方法與視角,使不同時段、不同地域的史料相互佐證,探尋更為宏觀的歷史線索?羅新教授近年發表的《黑氈上的北魏皇帝》(《田余慶先生九十華誕頌壽論文集》,中華書局,2014年)提供了一個更為廣闊的觀察視野。他注意到,《北史》記述北魏孝武帝即位儀式:“用代都舊制,以黑氈蒙七人,(高)歡居其一。帝于氈上西向拜天訖,自東陽、雲龍門入。”這與《舊唐書》所載突厥可汗即位儀式、《遼史》所載契丹可汗即位儀式驚人地相似,而蒙古成吉思汗也是由七個人用黑氈抬上大汗寶座的,其中舉氈人數和氊子顏色,竟與《北史》所記魏孝武帝的即位儀完全一樣。作者由此推測:這種被擁戴者以氈托負起來登上首領職位的即位儀式是內亞遊牧政治體的古老傳統。“儘管拓跋鮮卑以前及同時的資料已不可見,但之後上千年間的證據不僅足以證明拓跋的‘代都舊制’的確存在並且曾為北魏長期遵用,而且也說明了內亞傳統的獨立性和連續性,為我們理解古代中國歷史中的內亞因素提供了一個便利的視窗。”“無論資料如何不全面、不充分,無論解釋如何不足以令人愜意,從現有的研究可以看到,舉氈立汗無疑是內亞草原古老且富有強韌生命力的政治文化傳統。已有的證據顯示,拓跋鮮卑、突厥、回鶻、契丹和蒙古都沉浸在這一傳統之中。而且還可以推測,與拓跋同時的柔然,與回鶻同時的黠戛斯,與契丹同時的奚,以及許許多多其他曾經結成較大政治團體的所謂部族,都不太可能置身這一傳統之外。”——將不同時代、不同民族、不同語言文字的史料在內亞乃至全球史的視野下融會貫通,無疑是一次新奇而大膽的嘗試,引人入勝,令人掩卷長思。

當然,擴大中古史研究的史料視野不等於無節制地使用旁證,我們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基於直接史料證據和旁證史料同史實之間客觀聯繫的不同性質和程度,它們對史實的證明效力有所不同,我們對所謂“旁證”史料要保持足夠的警惕,在研究中應盡力克服主觀因素的干擾,避免牽強和武斷。著名史學家陳垣對於無版本依據的“理校法”曾有一段精闢的評說:“所謂理校法也,遇無古本可據,或數本互異,而無所適從之時,則須用此法。此法須通識為之,否則鹵莽滅裂,以不誤為誤,而糾紛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險者亦此法。”(《校勘學釋例》,中華書局,1959年)此語借用到所謂中古史研究中的“旁證法”也同樣適用:旁證的引用與合理的推測是史學研究中極高明的“上乘武功”,“走火入魔”的風險也較尋常歷史闡釋成倍增加,研究者既可以通過天才的假說使一些懸而未決的歷史線索豁然貫通,也可能因為一條史料失察或誤讀而滿盤皆錯,既“高妙”又“危險”。研究者需要具備廣博的史才、敏銳的史識和謙慎的史德,推測越是大膽新穎,文章越是引人入勝,史家越是要反躬自省,戒惕於心,時時留意,如履薄冰,避免落入小說家言的陷阱。 

(来源:《文汇学人》第337期 2018 年4 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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